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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师大附小学生值勤制度
作者:安师大附小    发布时间:2012-06-07  点击次数:

一、 宗旨:国旗是国家的象征通过升降国旗,认真执行《国旗法》,使师生受到生动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

二、 升降国旗仪式

(一) 升旗仪式

1、 每周一早晨7:50分举行全校升旗仪式(节假日或恶劣天气可不举行),每周二——周五为日常升旗仪式(节假日或恶劣天气可不举行)。

2、 全校教职工须列队与学生一起参加升旗仪式。

3、 奏国歌时,全校师生须立正肃立,面对国旗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唱国歌时,须面对国旗,立正站立。

4、 向国旗汇报:由每班选派代表向国旗汇报开展的工作或活动、班级或个人取得的进步、成绩、涌现的好人好事、下一步努力方向。

(二) 降旗仪式

1、 每天下午放学后,由国旗班值班队员负责降旗。

2、 每周五下午举行降旗仪式。国旗班值班人员及下一周的国旗班成员同时参加,降旗仪式后举行国旗交接仪式。

三、 升降国旗的时间

(一) 每天上午7:50分为升旗时间,时间误差不得超±1分钟。

(二) 每天下午4:35分(夏天),4:50分(冬天),为降旗时间,时间误差不得超过1分钟。

(三) 每日升降国旗(非正式仪式)时,凡在现场进行各种活动的及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行注目礼,待国旗升降完毕后,方可自由行动。

四、 升降国旗的准备

升降国旗仪式前,各有关人员必须提前五分钟进入指定位置,做好一切必须的准备工作。

五、 升降国旗程序(详见细则)

(一) 升国旗

1、持旗 2、展旗 3、验旗 4、出旗

5、上旗 6、升旗 7、固旗 8、注目礼

(二) 降国旗

1、列队行注目礼 2、下旗 3、固绳

4、回旗 5、卷旗 6、持旗

六、 注意事项

(一) 国旗由国旗班第一组长(主旗手)负责存放。国旗要按规定的位置存放在国旗架上,不得放在其它位置,其它人员不得随意移动,更不得擅动国旗。

(二) 特殊情况下的升降国旗

在特殊情况下,在国旗班未能按时执行升降国旗的情况下学校的教职工及学生有义务。

按规定实施,但来不及请示时,事后应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详细记入升降国旗日志。

(三) 升降国旗的记载

升降国旗的记载:升降国旗日志是国旗教育档案材料之一,专门记载升降国旗情况,由国旗班值班第一组长填写,记载内容还包括全校与国旗有关的好人好事与违反规定的人和事,认真保管升降国旗日志防止丢失、损坏、严禁随意涂改。

七、 考评与奖惩

学校对国旗班成员每学期考核一次进行初评,每学年全面考核一次进行总评,评出的“优秀国旗手”学校予以表彰,并记入本人本学期档案,对于严格遵守本《制度》及保护国旗的好人好事,学校要求予以表彰,奖励,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人和事,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或情节严重的,学校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