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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小新能源汽车自助充电委托服务项目询比价公告
作者:安师大附小  编辑:陈亚华   发布时间:2025-07-17  点击次数:

一、项目简介

1.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小学中校区现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7kW/220V11个、文昌西路校区现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7kW/220V4个。

2.学校计划将2校区能源汽车自助充电桩委托第三方服务。学校提供现有线路,学校现有充电桩设备,由成交单位负责保护性拆除,并存放到校方指定位置。第三方服务单位提供机动车充电桩安装、调试、运营维护以及相关配套服务。投标单位须自行现场勘察,明确学校委托服务范围、内容,及要求。

3. 委托服务期限3年,按1+1+1的模式签订委托服务合同。第一年合同服务期满,在学校政策允许且经使用人评价达到学校要求的,可以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委托服务时间为1年),最长续签不超过2次。第一次3年合同服务期满,如学校政策不再允许服务或经使用人评价达不到学校要求的,将不再续签后续合同。

二、具体要求

1.本项目为委托服务项目,校方无需支付任何资金,校方也不收取成交单位任何费用。

2.工期要求

2025年8月20日前安装、调试到位。

3.报价材料要求

(1)凡参加单位必须携带法人资格、工商营业执照等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时请按报价单格式报价同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

(3)报价中包含设备器材费、运输费、安装费、税费等相关所有费用。

4.报送材料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25年7月23日下午16:00之前。

(2)地点:大工山路69号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小学中校区北门卫。

5.联系人与电话

梁老师:18156586480

三、设备需求及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

(一)设备参数要求:

1.整套设备具有防雨淋功能,雨淋、溅水不漏电,符合室外安全使用标准;

2.额定功率: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交流单枪7kW/220V,设备具有漏电、过载、短路等异常情况自动断电功能;

3.设备手机支付交费使用功能,承诺充值费用随时可退;

4.设备具有超载保护、空载断电、充满自停功能;

5.整套设备元器件、电缆都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优质产品。

6成交单位须分校区新安装国家标准远程计费电表,每季度自行缴纳电费到学校指定账户。

(二)场地配置要求:

根据国家相关消防规范和校方管理要求配置足够数量要求的灭火器;

(三)安装要求:

1.安装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但不限于施工、安装调试、配件、电表、辅材等所有费用(材料、人工等)由供应商支付。

2.供应商一旦成交,双方即签订正式的委托服务合同,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设备安装到位并提供正常服务。供应商所安装的设备,必须包括为完成本项目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下所需的相应配件、附件、安装材料、工具、产品说明书或手册、培训等。

3.设备售后服务按不低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厂家规定执行。国家规定标准低于厂家标准的按厂家标准执行。

4.供应商若放弃成交资格,将承担一切的经济、法律责任。

5.供应商所投放设备须为合格产品;其知识产权纠纷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成交供应商须在2025年8月20日前完成工程改造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等一切工作,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环境卫生清洁,不得影响校园环境,施工垃圾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清运出校外。

7.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不得对采购人财物造成损失,否则按原价赔偿。安装施工不得破坏建筑物的结构和承载能力,不得破坏建筑物附属设施,安装施工方案必须书面报采购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四)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自行组织现场勘察,所有工程改造、生产设备、管路、水控收费设备及线路安装,由成交供应商全额投资。成交供应商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行。项目运行所产生的所有水电费用、运行管理费用,及维护维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全额承担。

2.成交供应商必须履行设备维护巡查,每月巡检一次,并提供巡检记录表。

3.设备维修:报修及时响应,处理时间不超过24小时,如果复杂情况,做不到规定时限内维修的,应向校方及时反馈并说明情况。

4.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充电桩产品需投保公共责任险与产品责任险,且保额不低于500万元。

5. 在双方合作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公共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根据政府消防部门或双方认可的权威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的事故鉴定报告,明确因成交供应商充电设备质量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报价单

详情请见附件。

五、报价方式及评标办法

按投标人报价服务费最低中标原则确定中标单位,作为首选中标候选人。若出现多家投标人报价相同时,按随机抽取方法确定中标人。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文昌西路校区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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