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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
作者:安师大附小  编辑:临时号 发布时间:2022-10-11  点击次数:

工作职责: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完成工会的各项工作。

(一)做好教代会会议筹备和会务工作

1.提出会议方案和议题。

2.组织选举或增补教代会代表。

3.提出主席团和专门委员会(组)建议人选。

4.征集和整理提案。

5.组织教代会代表培训。

6.做好会议的宣传和文件资料立卷归档工作。

(二)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日常工作

1.传达贯彻会议精神。

2.组织代表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

3.主持召开教职工代表团(组)长、专门委员会(组)负责人联席会议。

(三)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1.参与学校改革方案、学校重大事项、教职工切身利益等有关重大问题的调研、决策、监督和反馈。

2.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协助和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保障等工作。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改善教职工生活。

3.接受和处理教职工及教代会代表的意见、建议和申诉。

4.维护教职工休息休养、健身健康的权益,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管理教职工俱乐部,支持和服务各俱乐部开展活动。

5.开展困难帮扶、送温暖、关爱互助工作,把组织的关心关怀、职工之家的温暖送到教职工的心坎上。

6.做好各级各类评先评优、表彰、培养、管理、服务工作。

(五)其他

1.负责制定工会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文件并组织实施。

2.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做好会员发展、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

3.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

4.完成学校党委、教代会、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553-5636280